、《申论》试卷上的给定材料不系统
申论作为公务员考试的公共科目,它担负着为国家选拔公务员的重要使命,因而它要求考生能够面对现实生活的复杂环境表现出其应有的公共管理能力。
申论给定材料是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实进行信息化和符号化,在正误相间、良莠不齐、参差交错的事实中,要求考生保持清醒的头脑,能够准确地知晓事实、分清是非、寻找到解决办法。
申论材料应当是一盘“什锦八宝饭”,将关联信息杂糅在一起。按考试大纲:“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应试者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准确流畅地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
我个人的看法,申论材料应当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语言杂糅。专家学术语言、官方公文语言、群众口头语言、媒体新闻语言、网民网络语言五者交汇,即使是同一事实,也要由不同的人群表达出来。
二是点面结合。既要有概括性的材料,也要有典型个案。个案要选择个人情感浓烈、矛盾冲突激烈、观点严重对立的材料,增加考试难度。
三是正反相间。正反意见必须得到恰当表达,不能过于侧重表达某种意见。要从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上采集资料,把它糅合在一起。
四是暗含答案。将答案暗含在材料中。对于报考基层公务员的考生来说,概括、提炼、分析、加工材料,写出答案的难度应当偏小,对于报考中央、省级机关公务员来说,其概括、提炼、分析、加工材料,写出答案的难度应当偏大。
对照当前的一些地方的申论给定材料,我认为,一些命题人员贪图方便,通过网络链接的方式,复制、剪切、粘贴、拼凑新闻事实,而这些新闻事实主要围绕公共管理工作展开,其中有很多时政报道,这些时政报道中引用的领导的话具有鲜明的官方公文语言风格特征,这样,一些考生照抄照搬材料,还能得个不低的分数。
为了避免考生照抄照搬材料,一些地方的申论要求中明确规定:“不得整句摘录给定资料”(2006年C省考申论要求二),“不得照抄给定资料”(2009年A省考申论要求三)。这是自欺欺人的作法。答案明摆着在材料里,却不让考生照抄。这只能怪命题人员,把答案设得太直白了,不能怪考生要照抄。
顺便说一下,要求“论据应尽量联系社会生活的实际”也是不正确的,给定资料既然给出了现实,就是要画地为牢,让考生在虚拟的场景中来“戴着锁链跳舞”,而不能允许考生自由发挥。
高考作文曾要求考生联系实际,但其结果是很多学生在考场上“昧着良心说假话”而又无法查证,无法扣分。公务员考试一定要避免考生说假话,因此尽量不要让考生“联系实际”,而应当严格要求考生“联系材料”。
由此,又产生一个新问题:雷同试卷很多。这个问题如何解决?依我个人的看法,公务员考试的试卷答案雷同,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其是串通作弊的情况下,笔者认为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考生将来是有可能做公务员的,照章办事、依法办事、上传下达等都要求公务员严格按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原文或原意,因而,同一个事实,最不错的解决办法其实都很接近。公务员,特别是主任科员以下的公务员,应当以“忠诚”作为衡量其为人为事的第一标准,而不应当将“创新”作为衡量其为人为事的第一标准。
从学理上讲,申论之所以要“给定资料”,就是要通过一个个词语形成“语义链”,用众多的“语义链”形成“语义场”,从而将考生置于“语义场”中进行限定性思考,这实质上是一种虚拟行政行为。通过对现实生活的模拟,从纸笔考试中测查考生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招录的公务员真正能够成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典范。由此,申论考试才能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团结群众、共同前进的目的。
由此,申论各题的主体内容,应当来自材料。但需要对原材料进行分析、提炼、概括、加工。如果真正经过考生的分析、提炼、概括、加工后,答案有很多相似之处,我们要严格按评分标准给分,而不能因其没有创新对其“痛下杀手”。